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與研究生之間的溝通,進一步了解和聽取研究生在教學、科研、生活等方面的建議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遼寧石油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的座談會管理。
第二章 座談會類型及頻次
第三條 座談會由遼寧石油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組織,各學院(部)共同參與,座談會的主體為各學院(部)研究生代表。
第四條 座談會主要類型為新生座談會、在校生座談會、研究生黨員座談會及畢業生座談會,四種類型座談會分別召開。
第五條 座談會要形成詳實的會議記錄,并形成文字材料進行存檔,以備參考。
第六條 各類型座談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具體時間由研究生院負責安排并分批次開展。
第七條 提前一周根據研究生學院工作計劃預定座談會舉辦地點及會議室。
第八條 提前三天制定出詳細參會人員名單,并下發會議通知。
第九條 提前一天做好座談會工作安排(座談會議程、座談學生、座談會議室等)。
第三章 座談會內容及記錄
第十條 座談會主要以談話和師生相互問答的形式展開,以研究生為主體,參會人員應積極引導研究生向會議主題靠攏。在研究生提出合理化建議時及時采納,在研究生產生負面情緒時要及時疏導。
第十一條 參加座談會的研究生應積極發言,充分向參會人員和組織者分享學習、科研和生活等方面的經驗、困惑及難題。
第十二條 參會人員應積極引導研究生發言,切實了解研究生在學習、科研和生活等方面的實際情況,認真解答其反饋出的各項問題和困惑。
第十三條 做好座談會中研究生提出的建議及反饋的各項問題記錄,會后應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并反饋。
第四章附則
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遼寧石油化工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。
第十五條 本制度于下發之日起實施。
研究生院
2019年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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